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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足协:第十三期裁判认定4起判决案中有2起错误和遗漏

足球新闻 (0) 阅读 2024-07-11 01:01:34

中国足协:第十三期裁判认定4起判决案中有2起错误和遗漏

【中国足协第十三期裁判认定4起判例中有2起错误判决】

7月9日晚,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评审组对本赛季第十三期(20240709期)进行了裁判评审。根据各俱乐部的投诉,本期对中超、中乙、中国足协杯(女子)四个案例进行了评审。评审团认定有两个裁判错误和遗漏。

本次评议会议仍然采用视频会议的形式,邀请社会和媒体领域的两名足球社会监督员参加旁听会议,并采取评议组成员集体讨论和单独发表意见相结合的形式,得出如下评议结论:

【判例一】:中超联赛第18轮,天津津门虎VS长春亚泰,比赛第81分钟,长春亚泰9号球员在进球前与天津津门虎5号球员进行了身体接触。裁判判罚进球有效,VAR没有介入。

对于这个案例,评审团队一致认为:从现有视频来看,天津津门虎5号防守队员有拉长春亚泰9号进攻队员的动作。后者手与前者的接触不构成犯规,也不是前者倒地的主要原因。裁判当场做出的不犯规决定是正确的,应该得到支持。(视频:案例1)

【判例二】:中国乙级联赛第15轮,湖北青年星VS大连鲲城,比赛第90+7分钟,湖北青年星在前场踢任意球。经过一系列发展,湖北青年星41号球员传中,随后湖北青年星70号球员射门。球疑似与大连鲲城23号球员手臂有接触,裁判没有当场判罚犯规。

对此判例,评议组大部分成员认为:湖北青年星70号射门时,大连鲲城23号手臂触球动作本身应视为手球犯规。但结合不同角度的视频分析,在此之前,当湖北青年星队踢任意球时,其41号球员处于越位位置,然后与其他球员竞争,这是一种越位犯规,干扰了对方的越位位置。因此,这一判例最终应被认定为湖北青年星41号越位犯规第一,裁判小组现场漏判攻方越位犯规。(视频:判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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