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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协宣布第十六期裁判评议:中乙赣州瑞狮vs广西蓝航一战错判

足球新闻 (0) 阅读 2024-07-31 21:01:49

中国足协于北京时间7月31日公布了第16期裁判,认为赣州瑞狮与广西蓝航一战当值裁判作出了重大误判。

本次评估的结果如下:

7月30日晚,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评审组对本赛季第16期(20240730期)进行了裁判评审。根据各俱乐部的投诉意见和社会关注度,本期对四个案例进行了评审,均来自中国乙级联赛。评审团认定其中一个判罚是错误的,另外,广西蓝航队守门员不尊重比赛的非体育行为漏掉了黄牌。

本次会议仍采用视频会议的形式,邀请社会和媒体领域的两名足球社会监督员和中国足协纪检人员参加会议。评议结论如下:

【判例一】:中国乙级联赛第18轮,赣州瑞狮VS广西蓝航,比赛第45+2分钟,赣州瑞狮5号球员撞击广西蓝航16号球员,引发双方冲突。裁判出示红牌,将赣州瑞狮5号罚款。

对于这个案例,大部分评议组成员认为赣州瑞狮5号在比赛停止时从远处跑来,攻击对手球员,引发后续的群体冲突。在这种情况下,应该被视为暴力,裁判出示红牌罚令出场的决定是正确的。

【判例二】:中国乙级联赛第18轮,赣州瑞狮VS广西蓝航。比赛第54分钟,赣州瑞狮在进攻中将球长传入广西蓝航罚球区。广西蓝航41号守门员在罚球区与赣州瑞狮19号球员争夺空中球,随后双方球员相撞倒地。裁判判广西蓝航守门员犯规罚球点球,并向他提出黄牌警告。

对于这个案例,评审团队一致认为,从现有视频来看,双方球员都有机会争夺空中球,守门员先用手触球,没有额外的犯规动作,双方的碰撞属于惯性接触。双方都没有犯规。裁判判决广西蓝航守门员犯规、罚球点球、向他们出示黄牌都是错误的。

【判例三】:中国乙级联赛第18轮,赣州瑞狮VS广西蓝航接到判例2事件。赣州瑞狮罚球点球时,广西蓝航守门员没有做出明显的防守行为,球罚进球,裁判进球有效。

对于这个案例,评审团队首先一致认为,当裁判鸣笛示意执行罚球点球时,广西蓝航守门员双脚站在球门线上,面向主罚球员,没有其他违反比赛规则的行为。场上球员的位置符合规则要求,裁判指示正确执行罚球点球程序。球被踢出去的时候,广西蓝航守门员的脚已经离开了球门线,在球门线前面,这是违法的。根据规则,如果球进门,进球得分是有效的。所以裁判员现场执行罚球点球程序,以及判决进球的有效决定都是正确的。此外,评估小组大部分成员认为,广西蓝航守门员在对手踢罚球点球时对比赛表现出缺乏尊重,应以非体育行为对其进行黄牌警告。裁判员漏判黄牌。

【判例四】:中国乙级联赛第18轮,Xi安崇德荣海VS泰安天威,比赛第90+8分钟,泰安天威投出前场外球。Xi安崇德荣海防守队员在本罚球区与泰安天威队员有过接触,后者落地,裁判未判罚犯规。

对于这个案例,评估小组的大多数成员认为,从现有视频来看,泰安天进攻球员在对方的罚球区域,不是为了踢足球,而是将腿伸向对方球员已经踢足球的路线,试图获得控球权或限制对方踢足球,导致双方的身体接触。Xi安崇德荣海防守球员不犯规,裁判临场未判罚犯规的决定应予支持。

中国足协将继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积极接受俱乐部的反馈和投诉,对重点案例和社会关注度高、有利于统一处罚规模的典型案例进行评估,并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对相关错误和遗漏的裁判进行内部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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