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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协官方:国安vs申花两个关键越位判罚正确

足球新闻 (0) 阅读 2024-08-07 19:01:16

中国足协在北京时间8月7日正式发布第17期裁判评议,认为国安vs申花两个关键越位判罚是正确的。

8月6日晚,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评议组对本赛季第16期(20240806期)进行了裁判评议。本期主要对中超第21轮北京国安vs上海申花比赛中涉及疑似越位进球的两个案例进行了对比分析。评议组认定两个案例的最终判罚决定是正确的,但是当VAR判断越位时,守方倒数第二名球员的选择是错误的。

本次会议仍采用视频会议的形式,邀请社会和媒体领域的两名足球社会监督员和中国足协纪检人员参加会议。评议结论如下:

【判例一】:中超联赛第21轮,北京国安vs上海申花,比赛第45+3分钟,上海申花9号球员进球。裁判的初步判断是有效的。经VAR介入,裁判判决上海申花9号越位犯规第一,进球无效。

【判例二】:中超联赛第21轮,北京国安vs上海申花,比赛第90+7分钟,北京国安20号球员进球。裁判判决进球有效,VAR检查后没有介入。

对这两个案例,评议组经过讨论,作出如下说明:

在上海申花进球事件中,裁判员在VAR介入后改判上海申花9号越位犯规第一,进球无效,最终决定正确,VAR介入正确。VAR操作室可以查看每条线路和十几个摄像头位置的图片。所有图片在时间和行进上都是严格同步的,无论是在比赛进行时、图片暂停时还是回放检查时。在这种情况下,视频助理裁判在查看时,需要通过远景或合适的画面找到并确定进攻者传球或触球的瞬间,然后切换到合适的画面进行越位判断或3D划线操作,以严格保证传球瞬间和划线瞬间完全同步。在这种情况下,视频助理裁判的定格时间选择(即传球瞬间和划线定格瞬间完全同步)、双方球员对身体部位的有效选择和越位线的对比程序都是正确操作的,得出了攻击者明显处于越位位置的结论,并正确介入。根据规定,VAR介入的越位判罚被推送给播音员,但推送图片只能包括3D划线图片。攻方传球或触球瞬间的证据不能包含在同一画面中。

而且在北京国安队进球事件中,裁判没有做出越位犯规和进球有效的决定,VAR也没有正确介入。在这种情况下,视频助理裁判根据与上述相同的操作原则和操作程序,判断攻守双方球员的身体有效部位与守方球门线的距离几乎相等,即几乎平行。在3D划线中,双方划线之间没有缝隙,几乎重叠。根据中超统一判罚规模精神,攻击者不在越位,这与裁判的初步决定是一致的,不需要介入。由于目前的VAR操作规范没有要求这类VAR未介入事件必须将划线图片推送给播音员,视频助理裁判没有当场推送,也没有违反VAR操作的相关原则,播音员无法播放划线图片。

但在赛后复议中,在这个案例中,视频助理裁判在选择守方上海申花倒数第二名防守队员时犯了错误。他们应该选择另一名更接近自己球门的防守队员(4号)。如果他们正确选择4号球员及其有效的身体部位(肩部),正确进行3D划线,将表明北京国安队进攻球员显然不在越位位置,没有越位犯规。

中国足协将继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积极接受俱乐部的反馈和投诉,对重点案例和社会关注度高、有利于统一处罚规模的典型案例进行评估,并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对相关错误和遗漏的裁判进行内部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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